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程序
一、報考方法
(一)由培訓機構組織學員報考(見《廣州市開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機構名單》);
(二)直接報考的人員,可以到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考委會)報考。
二、報考條件
(一)年滿18周歲(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的人員,不再受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取證的專業技術考核申請);
(二)*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體健康(具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三、報考資料
(一)《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申請表》;
(二)體檢合格表(可使用《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體檢表》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表)1份;
(三)學歷證明復印件1張;
(四)身份證復印件1張;
(五)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四、考核項目
見《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項目》。
五、培訓機構工作:
(一)培訓機構必須具備符合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培訓的場地、設備、輔助設施;
(二)培訓機構應對申報者的基本條件(資料)進行事先確認,只能招收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
(三)培訓機構填寫《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計劃表》后,把考生名單及每個考生的申請資料一并送達市考委會,同時在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管理系統中提交考生資料的電子版。
(四)市考委會審查報考人員資料并確定考核時間、地點后,由培訓機構通知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參加考核;
(五)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統一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大綱對學員實施培訓,不得隨意減少學習課時。
六、受理
市考委會由專人接收考生申請資料,當場核查資料是否齊全。資料不全的,要求其補齊補正;對于數量較多,當場不能完成核查的,最多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審查。
市考委會應合理安排考核計劃。負責考核工作的責任人在5個工作日內安排考核時間、地點、考評人員,并以《考核通知單》的形式通知報考人員或培訓機構。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考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一)市考委會安排考評人員參加考核工作。考核結束后考評人員均須填寫《考核記錄表》及《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登記表》,并簽字。
(二)市考委會不得安排同一單位兩名或以上的考評人員參加同一考場的考核,也不得安排考評人員對其所在單位作業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安排確定后,考評人員不得私自調換考核場次。
(三)考核形式
1.理論知識考核
(1)考核形式:網上答題(60分鐘/場)。
(2)合格標準:100分制,60分及格。
2.實際操作考核
(1)考核形式:口試及現場實際操作。
(2)合格標準:100分制,60分及格。
3.補考
(1)理論知識考核或實際操作考核單項不合格者,在三個月內允許補考一次,經補考仍不合格者,應重新申請考核。
(2)理論知識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雙項不合格者,應重新申請考核。
4.收費
考核收費根據省質監局《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質監函[2003]21號)標準進行。
八、考評
(一)理論知識考核由計算機自動評閱,考評人員做好考場記錄及成績匯總。
(二)實際操作考核由考評人員根據評分細則給出成績,考評人員做好考場記錄及成績匯總。
九、成績匯總、制作證書及辦理行政許可
市考委會應在理論和實操均考核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成績匯總、錄入和統計工作,填寫《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合格證明》和《發證申請書》并攜有關資料,于2個工作日內報市質監局申請辦理行政許可。
市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送資料的審查。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的,頒發加蓋市局行政機關印章的《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十、頒發證書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后憑受理回執在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一樓業務大廳領取。
十一、附則
(一)考核工作應當嚴格按照程序實施,每項工作必須在時限內完成。
(二)每位考生資料須一一對應,并與其他考核資料一并存檔備查。
(三)市考委會應加強對考評人員的管理,建立考評人員管理檔案,記錄其考核工作的情況;市考委會要對考核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并將檢查結果報告市局。
(四)市考委會安排每次考核時,應當委派考評人員現場發放《考核意見反饋表》和《考核調查問卷》(按每場考試人數的10%派發,不得少于1份),以便了解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市考委會自身的工作。
十二、 廣州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委員會。
地址:廣州市永和實訓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