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共營養師輔導班
招生簡章
職業概況
公共營養師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勞部發[1994]98號文件第六條規定“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從事營養咨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眾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目前,我國的營養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公共營養師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公共營養師可以針對健康和亞健康人群做營養咨詢、指導工作。公共營養師不僅可以在社區發揮重要作用,還可為企業員工、白領、高級管理人員、運動員、家庭提供教育、輔導、指導等服務。
*營養學會在 2005年7月在*科協和有關部委批準下,開展營養師培訓工作。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正委托*營養學會制定《人民共和國居民營養改善條例》等法律,從而規范營養師的執業資格、范圍,提高營養師的社會地位,逐步在醫院、幼兒園、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公共食堂及餐飲服務業推行營養師制度。可以預見,營養師就業的前景十分廣闊。
即將出臺的《國民營養條例》規定:“所有的幼兒園、醫院、學校、酒樓、飯店、單位食堂等必須配備專職營養師”,據此,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飲單位,其菜肴不再是由廚師直接配制,而是在營養師的指導下,共同完成食譜的搭配、調理與調整等工序,以保證用膳者的合理營養搭配。已經頒布的《直銷法》對從業人員也做了嚴格的持證上崗要求,規定只有持有營養師或醫師資格的從業人員才可以銷售保健品。
根據的有關規定:“凡參加考試者必須先參加由勞動*認定鑒定培訓機構的培訓”。
職業定義
人力資源和和社會保障部作為第四批新職業于2005年第三季度職業發布會上正式發布新的職業,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制并發布的《公共營養師職業標準》(*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發行,2007年4月1日*版,2007年4月1日*次印刷),其職業定義:從事公眾膳食營養狀況的評價與指導、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促進國民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主要從事的工作內容:
(1)進行膳食調查和評價;
(2)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
(3)營養咨詢和教育;
(4)膳食指導和評估;
(5)食品營養評價;
(6)社區營養管理和營養干預;
培訓對象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
Ø 幼兒園保健醫,學校校醫,醫療機構及社區衛生站的醫護人員;
Ø 集體飯堂,健身中心教練,食品保健品企業營養從事人員;
Ø 食品檢測監督人員,企事業單位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等。
培訓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基礎營養學、臨床營養學、中醫基礎理論、中醫飲食調補理論、中醫營養評價、食品衛生學、特殊人群的營養、各類食品的營養價值、營養專題教育、營養計算軟件的應用、營養師就業創業指導、食品的物理及簡單的生化檢測方法等。重點學習并掌握食物選擇、食譜編制、基本烹調、營養等內容和技能。
授課特點
Ø 考證:權威專家輔導,立足"考試";專用課程講義資料,突出 "準確";核心考前復習串講,落實 "題型"。從命題規律和特點出發,加強試題與知識點密切結合的系統梳理,幫助學員運用正確的思路和應試技巧解題。
Ø 實務:采用互動式授課,大量的復習題和案例討論,經驗分享,角色扮演。
考試級別
公共營養師設五個等級標準,分別為公共營養師一級(高級技師)、二級(技師)、三級(高級)、四級(中級)、五級(初級),目前二級公共營養師考試為*級別的試點考試。
認證機構
凡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等級的證書,并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勞動部官方網站網上查詢,是相關人員求職、任職、晉升、包括出國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證件,可記入檔案、通用。
考試時間
全省統一鑒定的考試時間定為3月、6月、9月、12月,考試時間如有變動,省中心將在考前一個月通知報考點。
鑒定方式
分為職業道德、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三部分,其中職業道德和理論知識考試題型是選擇題,采用題卡作答。專業技能考試題型是綜合應用,采用紙筆作答。考試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其中,二級公共營養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收費標準
公共營養師三級:總費用1850元(含培訓費1500元、鑒定費250元、教材費100元)
公共營養師二級:總費用3770元(含培訓費3380元、鑒定費290元、教材費100元)
報名地址
福州市交通路25號電子大廈四樓維克多培訓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