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考試報名工作安排
(上海、浙江、湖北、云南、重慶、南通)
一、報考條件
凡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它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0年9月4日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2010年9月5日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五、考前培訓
(一)因執業考試存在一定的難度,且難度逐年增加,故要求考生均應參加培訓,以提高通過率,力爭一次性通過.
(二)培訓報名點:(學爾森建工)
1.上海市
①徐匯萬體館分校
中山西路2271號上海商316室-322室
②閘北新客站分校
長安路1001號(天目西路 交叉口)長安大廈一號樓6樓
③黃浦外灘分校
延安東路59號(江西南路交叉口)工商聯大廈輔樓4F
④普陀武寧分校
武寧路350號(中山北路交叉口)聯合大廈588室
⑤浦東八百伴分校
張楊路655號華聯商廈西側門福興大廈1503室
⑥楊浦同濟四平分校
彰武路26號(四平路路口)同濟聯合廣場E樓
⑦楊浦同濟赤峰分校
赤峰路35-4號(近四平路)
2.浙江省
① 杭州市下城區體育場路279號糧貿大廈1115-1123室
② 溫州市:咨詢電話4008888780
3.湖北省
武漢市武昌區閱馬場中南財經政法科二樓四樓
027-51823219
4. 云南省
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號明達樓102室
0871-5381779
5.重慶市/南通地區: 咨詢電話4008888780
(三)培訓班類與費用:2500.00元
六、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取電話預約與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考試培訓流程:
培訓報名(學爾森)→考試網上報名(可由學校代報)→報名現場確認(可由學校統一代報)→準考證下載(可由學校統一代報)→考試
(三)報名時間為常年,隨到隨報。
1.參加2010年考試的報名時間為:
①上海地區考生學員即日起至6月6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5月14日10:00-6月6日16:00;報考資格(學歷和工作年限)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6月4日-6月7日。
②浙江地區考生學員即日起至4月28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4日10:00-4月28日16:00;報考資格(學歷和工作年限)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4月27日-4月29日。
③湖北地區考生學員即日起至4月10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日10:00-4月10日16:00;報考資格(學歷和工作年限)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4月1日-4月12日。
④云南重慶地區考生學員即日起至5月中旬.
2. 6月6日以后報考的人員參加2011年度考試.
七、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8年版)》的要求執行,考試科目設置不變。其中三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在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區域內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
(二)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八、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后兩個半月,考生可于本網站 “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系現場確認點。領證前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