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是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一次。該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017年度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28-29日;安全工程師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考試時間為2.5小時。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10月28日 9∶00—11∶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10月28日 14:00-16:30 |
安全生產技術 | 10月29日 9∶00—11∶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10月29日 14:00-16:30 |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全部通過方可注冊。
考試科目 | 題型題量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單選70題,多選15題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單選70題,多選15題 |
安全生產技術 |
必作:單選60道,多選15道 選作:任選一組,單選10道/組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案例題:5道 |
各省市、地區2017年安全工程師報名工作將于7月28日陸續開始進行。
2017年全國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http://xueid.edu24ol.com/subject/2014aqgcsbm/
2017年安全工程師報名條件基本不變,2016年12月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宣教辦)發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人事函[2016]250號文)對考試報名要求如下(預計2018年開始實施):
(注安師考試報名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6年;或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4年;或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六)取得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滿4年。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注:具體報名條件以當地人考中心為準。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費用應以各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通知為準。
須由本人先在當地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提交報名,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然后按規定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在網站上交報名費。在考試之前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核發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關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中央管理的單位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一般應于考前半個月或考前一周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或領取)準考證。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確認點聯系。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