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地產權的交易日趨頻繁,土地權利人的自我保護意識也日益增強,土地登記的法律保護作用愈來愈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與高度重視,為了向社會提供高效、安全的土地登記代理中介服務,發展和完善土地市場,規范土地登記代理行為,提高土地登記代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客觀評價土地登記代理人的知識水平和專業能力,根據人事部、國土資源部《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舉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按照《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六)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年底。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有: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含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各科目考試大綱的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或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2017年土地登記代理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7、18日進行,具體考試科目時間暫未公布,2016年土地登記代理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8、19日進行,以下為往年考試時間安排,僅供參考: